“凶器上没有任何人的指纹,很显然凶手在杀完人之后,将凶器擦拭了,可是既然他能想到擦拭凶器,为什么单单那个啤酒瓶上留下了指纹呢?我们推理一下现场,孔小军在和同学分开之后,可能是气不过,于是提着啤酒瓶尾随受害人,在来到了受害人住处之后,开始动手,先是用啤酒瓶击打了男性受害人的头部,等到啤酒瓶破裂之后,随手扔了,这个时候拿起铁棍再次行凶,直到两人都被打死,是这样的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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